4月28日,县纪委监委通报了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原县卫生局违规给单位部分干职工发放加班费问题。2014年,原县卫生局违规使用工会费给温斌等5名干职工发放了2013年1—12月份加班费共计1.85万元。温斌作为原县卫生局党组书记、局长应对此负主要领导责任。温斌还存在其他违反廉洁纪律问题。2020年1月,温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周田镇长田村党支部书记何旭庆在扶贫项目验收和资金拨付中弄虚作假问题。2016年,时任长田村负责人何旭庆在该村大岗脑至土寨岽公路项目实施过程中,明知项目存在纠纷未完工的情况下,对部分路段重复验收,并在项目验收报告中签署了“该项目已按质按期完成,符合验收要求”的意见。在施工单位申请拨付资金时,何旭庆又在资金拨付单中签署了“同意支付”意见。因何旭庆工作弄虚作假,导致该项目多计工程款3.19万元。2020年2月,何旭庆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赣州市会昌生态环境局干部刘龙发接受服务管理对象宴请、礼品和娱乐活动问题。2018年12月,刘龙发接受了在站塘乡水明村非法采砂人员吴某杰的宴请,并在餐后收受吴某杰赠送的2瓶酒。此外,刘龙发还接受吴某杰邀请到县城某会所泡脚。刘龙发还存在其他违反工作纪律问题。2020年3月,刘龙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县森林公安局治安管理队队长陈志坚违规发放并领取奖金问题。2014年7月、11月,陈志坚先后两次根据时任县森林公安局局长安排虚设举报费套取资金10万元,为县森林公安局领导和刑侦治安队干警发放奖金,其中陈志坚领取1万元。此外,陈志坚还存在其他违反工作纪律问题。2020年4月,陈志坚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会纪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