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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会昌县委关于省委专项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表时间:2019-06-19 03:51来源:会昌县纪检监察网网址:http://WWW.HCLZ.GOV.CN
  按照省委统一部署,2018年11月23日至12月23日,省委第八巡视组对会昌县进行了脱贫攻坚巡视“回头看”、扫黑除恶、作风建设专项巡视。2019年1月17日,省委第八巡视组向我县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江西省被巡视党组织配合省委巡视工作的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总体情况

  1.强化组织领导,履行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县委高度重视巡视整改工作,通过召开常委会会议、中心组学习会等方式,认真学习贯彻习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工作要求,以及中央、省、市关于巡视整改的相关会议精神和工作部署,把常委班子和县级领导干部的思想进一步统一到中央、省委的要求上来,进一步明确各自整改责任职责,强化整改措施落实推进,确保措施落地、早出成效。县委积极履行整改主体责任,坚持从县本级抓起,以上率下带头整改,形成县乡上下联动、部门左右衔接、层层级级抓落实的整改工作格局。成立了由县委书记蔡小卫任组长、县长余学明任第一副组长、县委副书记王喜龙任常务副组长、相关县领导任副组长,各县直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会昌县委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县委副书记王喜龙兼任办公室主任,并增设三个工作组,抽调了7名精干力量到县委整改办集中办公,负责做好全县整改工作的材料综合、整改调度、督查检查工作。全县整改工作由县委书记蔡小卫负总责,整改日常工作由县委副书记王喜龙负责,相关县领导按照分工落实整改责任。

  2.细化分解任务,制定完善整改工作方案。2月13日,县委下发《关于认真做好省委第八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通知》,针对省委第八巡视组对我县开展专项巡视反馈问题和整改意见,细化分解任务,明确措施要求。紧接着,根据赣州市委和市巡视整改办有关文件要求,结合省、市纪委监委调研督导反馈意见,对标对表省、市整改要求,在原印发《中共会昌县委关于认真做好中央、省委巡视反馈共性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中共会昌县委关于认真做好省委第八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通知》的基础上,3月19日,我县印发了《中共会昌县委关于认真做好中央、省委巡视整改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整改责任,通过县委整改办每周一次调度、汇总,对整改情况实行台账跟踪、销号管理。

  3.召开民主生活会,带头认领巡视整改任务。根据省委巡视整改要求,1月22日,县委围绕省委专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还围绕省委巡视组反馈问题认真开展征求意见,广泛听取各乡(镇)、有关部门单位意见。县委领导班子成员之间、县委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及挂点联系的乡(镇)党委负责同志还认真开展了谈心谈话。县委领导班子各成员结合巡视反馈和征求到的意见,联系自身工作实际,全面认领整改事项和整改任务,深入查找其他问题,认真进行党性分析,制定有针对性和操作性的整改措施。民主生活会上,县委主要负责同志带头围绕省委巡视组反馈的问题,勇于解剖自己,联系思想、工作、生活和作风实际,深入进行对照检查,认真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

  4.加强工作调度,确保巡视整改稳步推进。一是县委认真履行整改主体责任,加强工作部署和工作调度。2月12日,县委书记蔡小卫主持召开我县巡视整改推进会暨刘奇书记点人点事整改调度会,对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省委主要领导在省委书记专题会议上点人点事中涉及我县的3个具体问题整改进展情况进行工作调度,并提出明确要求。3月7日、4月2日,县委书记蔡小卫先后主持召开两次县委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体(扩大)会议,县委书记带头,其他责任县领导依次对牵头整改事项进行了汇报并提出下一步工作打算,进一步传导压力,压实整改责任。二是发挥县纪委监委监督、督导职责,把巡视整改纳入日常监督重点。县纪委监委积极发挥监督推动作用,会同有关部门成立了专项督导组,对一些重点单位(乡(镇))、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重点督导,对整改推进不力的进行追责问责。县纪委监委建立周工作调度机制,每周一由县纪委书记主持召开巡视整改工作调度会,围绕各单位巡视整改情况及巡视移交问题线索核查,通报上周整改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截至目前,县纪委监委已进行3次督导,发出书面督导情况通报2次。

  二、整改具体情况

  (一)脱贫攻坚方面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落实中央、省委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精准’要求存在偏差”方面。

  (1)关于“对习近平总书记去年2月提出的脱贫攻坚‘六个精准’要求贯彻落实不够全面深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下发2019年项目申报文件,要求各乡(镇)、村按照反馈意见进行项目申报,确保项目有绩效目标和减贫带贫机制。二是开展2018年乡(镇)党委和政府脱贫攻坚工作成效考核工作,采取“1+3”形式对抽查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致贫原因与帮扶措施、脱贫路径及其成效和关联度进行调查,针对首要致贫原因展开调查访谈。对致贫原因有误的,由结对帮扶干部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因户因人制定精准帮扶措施,确保脱贫成效精准。三是出台《会昌县2019年脱贫攻坚巩固提升工作实施意见》,着力实施十大扶贫巩固提升工程,贫困户脱贫后保持原有扶贫政策不变,帮扶力度不减、标准不降。四是印发《会昌县产业扶贫后续帮扶及巩固提升实施方案》,继续把产业扶贫作为重要工作来抓,增强贫困户“造血”功能,提升贫困家庭可持续增收水平;继续按照“就业实现脱贫,创业带动脱贫,培训促进脱贫”的思路,落实就业扶贫政策,拓宽贫困劳动力就业增收渠道。

  (2)关于“庄口镇大排村蔬菜大棚撂荒,联结贫困户少”的问题。(尚未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签订土地流转合同833.5亩,已建成大棚282亩,已种植282亩;在建大棚150亩,土地已平整未建大棚面积220亩,在6月底完成大棚建设,边边角角土地201.5亩,用于种植露天蔬菜和建设相关配套设施。二是2019年蔬菜基地联结了大排村贫困户139户。三是沃垚公司优先聘用有劳动能力且有意愿务工的贫困户,已聘用贫困户8户8人。四是庄口镇政府与沃垚公司签订了《脱贫攻坚战略合作协议书》,该公司无偿提供100亩大棚给有种植意愿的贫困户种植,统一提供种苗和技术支持,并解决产品销路,对庄口镇境内的贫困户在基地务工的单日工资比一般农户多5元。五是加强日常巡查,蔬菜大棚不得出现撂荒情况,督促加快在建大棚的建设进度。

  (3)关于“珠兰乡大西坝村蔬菜大棚基地展示为百香果,种的却是脐橙树”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于2019年2月19日将该处蔬菜大棚内种植的脐橙苗全部移出。二是于2019年2月26日委托第三方评估公司对大棚进行评估。三是合作社于2019年3月1日对蔬菜大棚内土地完成翻耕,并种植贝贝小南瓜。四是县蔬菜办对全县49个基地3925.19亩蔬菜大棚进行排查,建立了台账,对未种蔬菜的基地下发了整改通知单,未种蔬菜的大棚不予奖补。同时加强蔬菜种植技术培训,提高种植效益。

  (4)关于“大昌现代农业项目未批先建,污染环境,周边群众意见大”的问题。(尚未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19年2月26日,对江西大昌现代农业有限公司养殖项目进行现场执法检查,下达了《现场检查(勘察)笔录》,对养殖污水净化池、牛粪堆放池等污染设施提出了具体整改要求。二是对江西大昌现代农业有限公司下达了《关于江西大昌现代农业有限公司环保整改督办函》,责令该公司于2019年6月底前按照环保要求进行整改,如通过整改仍不能达标排放,必须按承诺书相关承诺予以关停。三是已完成堆粪场雨棚搭建和土地水泥硬化,由赣州新森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完善了《肉牛养殖废水废气处理工程技术方案》,正在按《技术方案》建设污水治理设施,喷洒除臭剂。四是控制肉牛养殖规模,原规划养殖肉牛1000头,现只养殖肉牛420头。及时清理牛粪并清运到山上果园和田间牧草基地做肥料。五是分红情况。①2017年贫困户贷款项目按合同要求联结贫困户600户,按分红合同贷款期间给每户贫困户分红600元。2017年已分红483户,每户100元,合计4.83万元。②2018年肉牛产业奖补联结贫困户55户,每户分红600元,合计3.3万元。③向农户流转428亩土地种牧草,每年付租金20.98万元。

  2.关于“履行脱贫攻坚主体责任不够到位”方面。

  (5)关于“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学习政策文件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从2018年11月起在全县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工作指挥部调度会上传达学习了《全省2018年贫困县退出调度工作会议精神》等6个文件、讲话精神。二是从2018年11月起在指挥部调度会上由县领导或县直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健康扶贫、住房安全保障、低保、资金绩效、产业扶贫等有关政策进行了详细解读。三是2019年4月3日召开县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会上学习了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规范脱贫攻坚考核的通知》等文件。

  (6)关于“县委常委会结合本地实际深入研究脱贫攻坚工作的内容较少,对部分扶贫产业项目缺乏系统、科学论证”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19年1月16日、4月11日在县委常委会上分别学习了《习近平扶贫论述摘编》。3月11日在县委常委会上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西脱贫攻坚工作的重要要求。4月3日,召开县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了各乡(镇)、单位提报需要县级层面解决的问题事项。二是结合会昌县农业产业实际,认真调研谋划,提出了以发展蔬菜扶贫产业为重点的农业产业实施意见,提交3月25日县委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于4月3日印发《会昌县2019年蔬菜扶贫产业发展实施意见》。

  (7)关于“乡(镇)干部被大量抽调或借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空缺的乡(镇)党政班子岗位全部配齐。2018年11月份对乡(镇)领导班子进行了充实配备,结合24名“三方面人员”拟任人选的岗位安排,全县所有乡(镇)的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全部配齐,保障了脱贫攻坚期间乡(镇)领导班子力量。二是清退了县直单位中的乡(镇)借(抽)调人员,出台《关于对乡(镇)借(抽)调人员的处理意见》,目前乡(镇)被借(抽)调干部已返岗33人。三是进一步充实乡(镇)干部队伍力量。2018年已安置农业水利定向生9人、“三支一扶”干部21人和转业士官16人到乡(镇)充实脱贫攻坚一线。四是针对洞头乡干部队伍力量不足的问题,采取了以下措施:对空缺的3个领导岗位全部进行了配备;被借(抽)调干部3人已返岗;新分配干部6人,其中安置农业水利定向生1人、“三支一扶”干部1人,安排转业士官1人,公务员考录1人,外县调入1人,水务站调入1人。洞头乡在岗干部由原来的18名增加到30名,确保了脱贫攻坚期间洞头乡领导和干部力量充足。

  (8)关于“有的对口帮扶单位未做到尽锐出战”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全县结对贫困户超出5户的村干部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共排查出村干部超额结对贫困户640户,涉及周田、西江等10个乡(镇)。二是按照分层分步的整改思路及“足额结对、增员帮扶”的原则,先期通过帮扶单位层面、乡(镇)层面消化整改362户,对于剩余的278户则采取帮扶单位现有帮扶干部增挂和增派单位援助结对的办法,现已全部消化整改到位。

  3.关于“督促落实监督责任和监管责任存在差距”方面。

  (9)关于“抽查部分涉及乡、村人员案件,发现缺少关键佐证材料和谈话记录,均未对监管部门相关人员进行追责”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县纪委监委审理室于2019年3月11日牵头通知机关各科(室)、各乡(镇)纪委于3月15日前对历年承办的案件进行自查,对需要“一案双查”和补充证据的案件进行汇总上报,并根据领导批示启动相关工作。二是县纪委监委案管室对案件实施全过程监管,严格落实“一案双查”机制。三是县纪委监委组织部计划5月、10月份对县、乡纪检办案人员集中培训,通过培训提高办案人员的业务能力,强化办案人员的责任心。2019年3月20日至22日,县纪委监委已安排10名乡(镇)纪委书记前往赣州市党风廉政教育信丰管理中心集中培训。

  (10)关于“巡视组接连两次暗访均发现,富城乡雷田村驻村扶贫第一书记赵某某不在岗且未请假,不知去向”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落实《关于进一步重申和严明驻村工作纪律的通知》,严明驻村工作纪律,严格执行考勤、请销假等日常管理制度。二是常态化开展驻村工作督查,2019年以来,驻村办共开展督查6次,发布督查专报和通报6期,见人见事通报5人次。三是县委分管领导于2019年1月24日对派出单位县农业发展银行及富城乡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进行了提醒约谈,并责成县农业发展银行对派驻第一书记赵某某、工作队长王某某进行了诫勉谈话。

  (11)关于“2017年西江镇党委未对冲击党委成员、损害党委权威的村干部严肃处理”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成2017年度村级“两委”班子和村干部考核,评定优秀村级“两委”班子41个,占比15%,优秀村级“两委”干部273人,占比18.1%。二是实行村党组织书记调整县级备案制,2019年1月以来,调整党支部书记4人。三是把加强对村干部政治教育纳入全县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计划内容,已印发《会昌县2019年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计划》,拟于2019年5月、6月举办全县村党组织书记脱贫攻坚培训班和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培训班。四是县纪委监委已对王某某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宋某某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县公安局于2月28日以扰乱单位秩序给予宋某某行政拘留五日处罚。西江镇党委在4月2日对王某某作出免去河背村党支部书记职务的组织处理。

  (12)关于“对长期存在的问题未及时跟进解决,致使安全饮水等问题久拖不决,农饮水厂建成多年仍无法供水”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晓龙农饮水厂于2月20日正常供水。二是筠门岭镇盘古农饮水厂已完成管道修复、水厂技改,3月27日已通水。三是洞头乡官丰农饮水厂已完成配水管道修复、水厂技改、输水管道修复,3月31日已完成试通水作业。四是建立农村饮水安全定期巡查机制,县水利局每年6月30日前和12月30日前分别完成1次全县农村饮水安全定期巡查。

  4.关于“对脱贫攻坚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整治不够彻底”方面。

  (13)关于“去年7月县领导脱贫攻坚督察效率低”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改进和优化县级领导督查内容和方式,根据阶段性重点工作需要,重新安排县级领导督查。2018年9月3日至5日开展第三次专业化督查,抽查了62个村;2018年10月6日至8日开展第四次专业化督查,抽查了62个村。在脱贫攻坚调度会上通报了两次专业化督查的结果。二是由县领导带领机动式督查组对全县脱贫攻坚重点工作进行明察暗访督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并由县精准办进行复核,适时通报复核情况,确保全县脱贫攻坚工作取得实效。三是2018年12月4日至5日、2019年1月7日至8日各开展了一次县级督查,由县领导带领19个督查组对每个乡(镇)的1个行政村进行督查,督查排位后3名的村所在乡(镇)党委书记、包村责任人、帮扶单位主要负责人在脱贫攻坚调度会上作了表态发言。四是制定详细的《会昌县2018年乡(镇)党委和政府脱贫攻坚工作成效考核实施方案》,组建了访谈查阅组、入户调查组、资金绩效组,分别对各乡(镇)责任落实及工作情况、政策落实及工作成效、项目落实及资金绩效进行了年终考核。

  (14)关于“西江镇隐瞒排查情况”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18年8月29日,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责任领导诫勉谈话处理,由县纪委对其进行了诫勉谈话。二是把加强对科级领导干部教育培训纳入全县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计划内容,已印发《会昌县2019年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计划》,2019年3月份已举办全县科级干部履职培训班。三是加大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的查处力度,2019年1月以来,纪检监察机关查处了2起乡村干部在扶贫项目验收工作中审查不严问题,给予1名干部党纪处分,2名干部通报批评处理。四是县纪委监委会同有关部门组成机动式督查组,对脱贫攻坚工作开展督查。从3月25日起,县机动式督查组对贫困户“一达标两不愁三保障”情况、驻村第一书记和驻村扶贫工作队干部在岗在位情况、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及时通报督查情况,发现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及时移送县纪委监委处置。

  (15)关于“县行管委常驻工作队员工作不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印发《2018年1-9月脱贫攻坚工作处罚情况通报》,对刘某某撰写虚假信息情况进行了通报,并在全体干部职工会议上进行通报,各党员干部自觉吸取教训,引以为戒。二是对该单位工作作风不实的驻村工作队长黄某实行召回,单位主要负责人到村接任,并认真履行包村责任人责任。三是根据《会昌县监察委员会监察建议书》文件,在2018年8月16日对刘某某进行了诫勉谈话。四是2018年12月下旬,县委宣传部组织江西会昌网、会昌手机报等县内媒体全体编辑记者召开专题会议,严肃新闻宣传纪律,要求严格执行“三审三校”等制度,进一步规范采、编、发工作流程,坚持实地、现场、直接采访,建立新闻消息来源核实核准机制,多方核实新闻事实,确保新闻报道真实、全面、客观、公正。五是县委宣传部下发了通知,脱贫攻坚等各类典型宣传按程序征求意见,经乡(镇)或单位负责人审核、单位盖章,县委宣传部向县直各新闻媒体下发新闻通知单的形式进行宣传。

  (16)关于“超标准建设大广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问题。

  整改情况:县委宣传部、县文广新旅局对“超标准建设大广场”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督查,一是经过重新测量、核实,村级文化广场超面积是因为部分村把原属乡村整治项目的工程列入文化项目结算,目前单个村级文化广场面积未超过1000㎡。 庄埠乡下基村等5个村经重新实地测量核准,实际未超标。二是洞头乡官丰村等17个村于2018年10月17日对广场功能进行完善调整后,广场符合相关建设要求。目前,全县涉及超面积的17个广场已全部整改到位(经核实,23个广场中有6个未超标)。整改后,村级文化广场的文体功能更加齐全,为当地村民提供了一个文化健身的活动场所。

  (17)关于“周田镇投巨资建设圩镇应急广场,建设雕龙石柱,镇政府解释用途为‘美观及悬挂宣传内容’”的问题。

  整改情况:周田镇于2018年12月31日将13根雕柱拆除,清运到位,与九二盐业公司签订协议,由九二盐业公司购买用于该公司负责建设的2公里沿江路上。

  (18)关于“庄口镇白沙村重复高标准建设文化广场”的问题。(尚未完成)

  整改情况:经查,庄口镇白沙村在已建有海螺见山社区村民文化广场的情况下,又在陈坑新农村建设点黄某某叔伯兄弟房屋前超标准建文化广场。拟对时任驻村领导罗某诫勉谈话、对党委书记罗某某谈话提醒。经2019年3月14日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对白沙村支部书记黄某某的违纪问题立案审查。

  (二)关于扫黑除恶方面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政治责任存在薄弱环节”方面。

  (19)关于研究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不够具体、深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县委加强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研究和部署,及时听取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工作汇报。2月25日,召开全县全国‘两会’期间信访维稳安保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会上针对各单位、各乡(镇)继续做好省委第八巡视组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进行了强调、部署;3月1日至11日,组织政法各部门领导带队,对各乡(镇)针对省委第八巡视组反馈意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整改工作开展督查,并将督查情况向县委、县政府汇报;4月11日在县委常委会会议上进行了工作汇报。二是持续强化县委的政治责任和县委书记的第一责任人责任,做到每两个月县委常委会上专题研究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一次以上。三是县委办公室规范、完整记录会议决议情况,体现动态工作成效。

  (20)关于对‘沙霸’等群众关切、反映强烈的涉黑涉恶问题缺乏足够重视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重大涉黑涉恶案件及其“保护伞”案件,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向县委常委进行专题汇报。二是针对“沙霸”问题,由县纪委监委、公安局、水利局、国土局、林业局、环保局、水保局抽调精干力量,组建县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专门对“沙霸”问题进行调查处理。三是县纪委监委、县公安局联合对“沙霸”问题进行深挖细查,依法严惩其背后可能涉及的“保护伞”“关系网”。四是组织县公安局、发改委、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针对“肉霸”“气霸”等涉黑涉恶问题开展联合调查,对“肉霸”恶势力犯罪团伙严厉打击,深挖彻查;对涉嫌违法经营的“气霸”依法立案查处,同时县发改委、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职能部门针对液化气经营行业监管漏洞开展集中整治,彻底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21)关于“庄口镇会议存在传达学习多、具体研究少及记录造假”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督促庄口镇党政主要领导亲自部署、亲自抓落实,在认真传达学习的基础上,结合本乡(镇)实际,做实做好宣传发动、线索摸排等工作,并责成庄口镇党委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风,如实进行记录,坚决杜绝弄虚作假行为;要求各乡(镇)党政联席会议、村(居)委工作会议、成员单位领导班子会每月至少一次专题研究专项斗争工作,主要领导应亲自布置、督促、抓好工作落实,并结合实际,用具体、可操作性强、具有实效的措施,将上级的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位。二是庄口镇党委召开党委联席会议,传达学习了反馈意见,针对省巡视组反馈问题,研究制定了整改方案,立行整改。其他各乡(镇)、单位也以此为戒,切实做好各项工作。三是3月1日至3日县委政法委组织扫黑办成员单位人员,组成6个督查组对乡(镇)、单位开展第一次督查,县政府分管副县长还听取了督查情况反馈会,并对下步如何抓好整改提出具体要求。

  (22)关于“县委政法委书记分管工作太多,抓扫黑除恶工作精力难以集中”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由县委政法委书记任县扫黑办主任,每月至少牵头召开一次领导小组联席会议,每周组织召开成员单位联络员例会,定期召开推进会。二是县委政法委牵头,积极协调政法各单位、各成员单位,持续做好宣传发动、线索摸排工作,对涉黑涉恶案件依法快侦快审快判,凝聚工作合力,全力将我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推进。

  (23)关于“政法委未充分发挥牵头抓总职能作用,且有的成员单位履责缺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充分发挥县委政法委牵头、协调、督促、落实的职能作用,3月27日召开整改推进会,将上级通知等文件,迅速传达全县乡(镇)、各单位,督促各乡(镇)、各成员单位及五个专项组提高工作积极性。制定下发《会昌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办工作办法(试行)》《会昌县2019年度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考核方案》,强化督导考核,由县扫黑除恶办日常抓好督办、考评、线索管理等各项工作制度落实。二是县扫黑除恶办建立各乡(镇)、各成员单位及各行业监管部门每月摸排线索上报涉黑涉恶线索通报制度,对连续2个月未上报摸排线索的乡(镇)、部门单位,由各专项组提出意见,由县纪委监委按规定启动问责程序。三是针对经摸排无黑恶线索,但又被上级交办(督办)或调查核实确有黑恶势力的,将提请县纪委监委实行责任查究;建立“一案一整改”工作机制,制定下发《会昌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案件通报及行业乱象治安乱点整治工作规定》,督促相关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落实行业乱象、治安乱点整治工作,形成齐抓共管工作合力。

  (24)关于“纪委监委‘打伞’相对滞后”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涉及公职人员腐败线索及时移送至县纪委监委进行联合侦查,深挖案件背后“保护伞”。二是认真执行县公安局与县纪委监委线索双向反馈和每周会商机制,建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财断血”工作联动机制,深挖涉黑涉恶案件背后的“保护伞”,形成“打财断血”强大合力。

  2.关于“对部分涉恶问题打击不力”方面。

  (25)关于“对‘沙霸’打击不力”的问题。(尚未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县林业局、县水利局加强湿地监督管理,组织专门力量对全县范围内的砂场进行全面排查,对不符合采砂规划下达书面关停通知。二是县公安局联同县森林公安局等相关部门对毁坏河岸林地案件进行立案调查。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三是根据赣州市监委指定由寻乌县监委对我县的“沙霸”案件涉及的公职人员进行审查调查。

  (26)关于“对‘老赖’涉恶打击不力”的问题。(尚未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县法院连同县公安局对“老赖”敲诈受让业主情况进行了调查核实,查明系受让业主购买被执行人肖某晋别墅一事纠纷。目前正在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县法院执行局已将涉恶人员肖某晋拒不执行裁判罪相关线索移交至县公安局立案侦查,目前该案还在侦查阶段。二是县检察院明确了责任人和分管领导,加大案件线索摸排,加强各部门的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打击,加强提前介入工作,做到对案件快捕快诉。县法院出台《办理涉黑涉恶案件提前介入的实施意见》,并在侦查阶段时参与了案件讨论,坚持扫黑除恶与打财断血联动,进一步加大涉案财产处置和追缴、执行力度,彻底摧毁黑恶势力。三是县自然资源局对竞拍过程加强监管,加大线索摸排力度,发现“老赖”涉恶问题线索及时移交司法机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对符合程序、条件的不动产权登记及时办结。设立准入机制,将涉黑涉恶人员列入备忘录,实行行业准入制度,明确涉黑涉恶人员不能进入自然资源领域从业;矿业权及土地出让公告上明确涉黑涉恶人员不准参与项目招、拍、挂。

  (27)关于“‘气霸’问题监管不到位”的问题。(尚未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成立了以县公安局、发改委、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为成员的“气霸”问题专项调查小组,依职调查取证。经调查,3名“气贩子”曾因涉嫌非法运输、储存危险物质罪被举报,县公安局于2019年3月22日对此线索受案初查。下一步将对收集到的相关情况再进行核实查证,一经查实将严厉打击。二是县发改委对各液化气站进行气价检查,核实2018年12月17日至2019年2月13日瓶装气价为95元/瓶门点价,2月14日后降为90元每瓶。三是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与县发改委仍将密切关注,如有发现寻衅滋事、殴打、强迫交易等被非法侵害事实由县公安局依法严厉查处,同时进一步加强我县辖区范围内液化气充装单位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加强对液化气价格检查力度,促进气价进一步规范,共同配合做好“气霸”问题的整改落实到位。

  (三)关于作风建设方面整改情况

  1.关于“履行作风建设主体责任还不够扎实”方面。

  (28)关于“对全省作风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仅停留在传达层面,未见具体研究部署”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19年2月26日,在县委常委会会议上再次组织学习全省作风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认真研究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并部署具体贯彻措施。二是严格落实常态化学习制度要求,对上级的重要文件会议和领导讲话批示精神在第一时间组织传达学习,并做到有具体贯彻意见和措施。三是对县委常委会会议记录人员进行了培训学习,进一步掌握会议记录知识和提升记录能力,县委常委会会议内容记录更全面、详实。四是2019年2月23日出台《党委(党组)中心组和基层党组织学习日制度》,常态化开展好学习活动。五是富城乡党委已再次组织召开乡党委会议,传达学习全省作风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并研究部署具体的贯彻措施。六是富城乡严格落实党委(党组)中心组和基层党组织学习日制度,2019年2月和3月各开展了一次集中学习。

  (29)关于“开会次数多、时间长”的问题。(尚未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党中央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文件精神,大幅精简文件,减少文件数量,严格控制文件数量、篇幅和发文对象。县级层面及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贯彻落实中央和上级文件,结合实际制定务实管用的举措,除有明确规定或确有必要外,不再制定贯彻落实意见和实施细则;大幅精简会议,全年召开的重要会议进行了统筹安排,除了法定会议和上级明确要求召开的会议,其他全县性会议由县“两办”严格把关,可开可不开的一律不开,能合并召开的合并召开,精简参会人员,缩短会议时间,严格控制开会时间,开短会,开管用的会。二是4月16日县委办、县政府办印发《关于进一步精文减会 狠抓工作落实的通知》,对精文减会作了具体规定。三是坚持每月对县领导到挂点联系乡(镇)、村调研指导开展工作情况进行通报,目前已通报5期。2018年11月-2019年3月,县委书记蔡小卫深入挂点联系乡(镇)、村督导推进脱贫攻坚工作25次,县长余学明27次,平均每月5次,县领导平均每月9.4次,平均每月最多的县领导为15.2次。

  (30)关于“县农粮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由县农业农村局主要领导亲自抓、亲自布置,确保全面落实党的各项决策部署、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二是县农业农村局制定《会昌农粮局党风廉政计划》,每季度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强化主体责任落实,加强廉政教育。三是县农业农村局干部违规领取的监察岗位津贴于2018年退缴国库。四是县农业农村局已重新修订行政管理制度。通过完善考评管理办法、公文管理制度、奖惩制度,来规范管理,提高效率。五是针对印发文件慢的问题。县农业农村局已下发《肉牛产业发展工作实施意见》。六是县农业农村局进一步规范产业奖补程序,严把审核关,制订了三大产业奖补文件。

  (31)关于“县国土局履责不力,行政执法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余某富砖厂已拆除并完成复垦,并在原砖厂占用土地种上西瓜,实现复耕复绿。二是县自然资源局召开会议,强调作风建设工作,并印发《关于强化责任担当切实改进作风的若干措施》。三是县自然资源局全面梳理了历年行政处罚案件查处情况。四是对县自然资源局履职不到位问题,责成该局党组书记、局长向县委作检讨,对该局党组成员、土地监察大队大队长进行诫勉谈话,并将此事项进行全县通报。

  2.关于“影响发展环境的‘怕、慢、假、庸、散’等作风顽疾依然存在”方面。

  (32)关于“县公路站干部工作消极、履职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会昌县推进干事创业实行容错减责免责的办法(试行)》,支持实干、鼓励创新、宽容失误、允许试错。对单位和党员干部在干净干事的前提下,在改革创新、担当干事的过程中出现的失败失误或者轻微违纪问题,依纪依规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二是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若干意见》,通过重用实绩突出、勇于担当攻坚克难的优秀干部来强化担当作为正向激励,通过加强干部教育培训来增强担当作为素质本领,通过落实干部待遇保障落实担当。三是县交通运输局党组已研究决定任命县公路站副站长康宁为县公路站站长,县人社局已批复,人员已到岗到位。四是全力维护企业合法经营,打击非法运输,保障旅客人身安全。县交通运输局年前查扣非法营运面包车5辆,年后查扣非法营运面包车3辆。下一步将加大力度,继续在各乡(镇)打击非法运输车辆,确保客运市场稳定。

  (33)关于“群众办理住院报销跑了县医保局9次”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作风整治。县医保局印发《关于进一步提升医疗保障服务水平的通知》和《会昌县医疗保障局疏通经办服务“堵点”提高工作效率责任落实安排》,梳理解决了一批群众办事堵点问题,着力整治“慢作为”问题,实行错时延时服务、办事预约服务和APP网上办理,提高经办水平。二是加强绩效管理。县医保局出台《医保服务大厅岗位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对经办服务人员实行考核“一票否决”,正式人员调离岗位,聘用人员予以解聘,倒逼工作人员提高服务效率和服务水平。三是对涉事人员林某进行问责处理。县人社局于2018年9月27日发出通报,对林某作出全县通报批评、书面检查、扣除当月岗位工资的70%、取消年度评优评先资格的问责处理决定。

  (34)关于“生活垃圾综合处理项目审批滞后”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由县城管局牵头,组织县环保局、麻州镇政府等9个单位和部门完成了项目用地“三通一平”。二是县分管领导每周一调度,并有专人每日跟踪汇报工作进度,对项目实行“保姆式”服务。三是对企业后续提出的2个其他诉求问题(场地土方塌方、高压电线杆位置边坡滑坡),通过现场踏勘,明确北坡、高压电线杆位置修建挡土墙、边坡进行挂网种草护住水土,委托有资质的测绘、设计、施工等单位进行建设,目前挡墙、边坡种草都已完成施工。

  (35)关于“县卫计委制定虚假整改工作文件”的问题。

  整改情况:县卫健委于2019年1月24日召开周工作例会,传达学习上级相关讲话、文件精神和违规违纪案例通报,4人在会上作出检讨。县纪委监委对该问题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并对县卫健委党组进行全县通报的问责处理。

  (36)关于“县农粮局伪造党组会议签名应付整改”的问题。

  整改情况:县农业农村局于2019年1月22日和2019年4月8日召开党组会议,在两次会上党组书记及相关党组成员依次做了检讨,保证严肃党组会议纪律,今后决不出现代签字现象。县纪委监委责成县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向县委作检讨,对该问题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并对县农业农村局党组进行全县通报的问责处理。

  (37)关于“城北拆迁安置区地基建设不合理”的问题。(尚未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19年2月13日县城市发展投资公司会同文武坝镇政府、县住建局召开关于城北安置区A2地块基础工程整改会议,明确了整改措施及施工方案。二是加快施工。现已完成27栋基础整改(合计27户),其中东片区完成10栋基础整改(28户),西片区完成17栋基础整改(合计44户)。由于降雨多,导致可正常施工时间少,未能按计划完成工程进度。三是文武坝镇开展了安置户整改方案的宣传解释工作,消除群众不满。下一步将加大施工力度,力争在6月份完成工程施工。

  (38)关于“行政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工作作风”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县行管委印发《关于对违反工作纪律窗口工作人员的处理通报》,对相关涉事人员扣除2018年12月份考评分20分,扣除当月考评奖,在县行政服务中心进行通报批评。二是县行管委组织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学习省委第八巡视组反馈意见,集中学习并传阅《会昌县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2018年考核办法》,加强作风建设,加强对窗口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三是县行管委已安排专人进行日常巡岗和视频监管,对违反纪律的人和事进行登记,并在每月底考评扣分。四是县行管委在每月初组织人员进行“红旗窗口”和“服务标兵”的评选工作,并推选出爱岗敬业的“会昌好人”。

  (39)关于“县市场监管局乱摊派、吃拿卡要”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县市场监管局分别于2019年1月17日和2019年3月12日召开巡视问题整改会议和调度会议,对巡视整改工作进行布置和调度。二是县市场监管局于2019年3月20日印发《整治“吃拿卡要”问题加强作风建设专项教育实施方案》,开展关于整治“吃拿卡要”问题、加强作风建设专题教育活动。三是县市场监管局于2019年2月2日召开2018年度民主生活会,赖某某在会上进行了自我批评,其余参会人员对其进行了批评。四是县市场监管局开展自查自纠,开展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整改工作,就执法领域相关问题进行自查自纠。五是重新调整县市场监管局领导分工,从2018年3月开始,赖某某专职分管精准扶贫工。六是县纪委监委对赖某某违纪问题进行立案查处,给予党内警告处分。七是县纪委监委派出督查组,不定期对窗口单位干部作风问题进行明察暗访,督促及时整改存在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县委将强化政治责任担当,严格对照巡视反馈意见要求,抓常抓严抓实,坚持不懈抓好整改落实工作,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一是持续推进整改,狠抓落实。紧紧围绕省委第八巡视组反馈问题,牢固树立整改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的意识,持续推进整改落实工作,始终做到力度不松、温度不降。对已经整改到位的事项,切实抓好巩固提升。对完成阶段性整改任务、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事项,盯紧看牢,抓紧抓实,不断推进整改工作。同时,进一步加大巡视组移交问题线索和信访事项的办理、查处力度,依法严惩“沙霸”“气霸”“老赖”等黑恶势力和“保护伞”,提升群众生活幸福指数,打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和政治生态。

  二是加强督导抽查,检验成效。通过纪检监督、巡察监督、督导抽查、巡视整改专项督查等手段,加强对省委巡视组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严防敷衍应付,严禁搞纸上整改、数字整改、虚假整改。对重视程度不够、责任落实不到位、敷衍应付、弄虚作假的单位,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确保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三是坚持标本兼治,防止反弹。把制度建设落实到整改落实全过程,对省委第八巡视组反馈问题整改中需要建立健全的制度,抓紧制定出台,抓紧研究完善;对整改落实中形成的好做法要及时进行提炼总结,固化成制度机制,推动各项工作进入制度化、法制化、规范化轨道。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97-5622526;电子邮箱:hcxwzgb@163.com

  中共会昌县委

  2019年6月19日

主 办: 中共会昌县纪委 会昌县监委
邮箱:hcjwxcb@163.com   来信请寄:会昌县纪委宣传部 邮编:342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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